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关于对2023年第二季度新申报的
保障对象进行公示的通告
按照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,经过居委会、乡镇及有关部门审核,2023年度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57户,现予以公示。凡对公示保障对象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,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,向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举报。
举报电话:6210128
(公示名单附后)
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
领导组办公室
2023年5月10日
洪洞县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
分配实施规则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、县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为顺利完成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,特制订本实施规则。
一、分配抽号时间
2023年5月28日
二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情况
此次分配的公租房涉及13个公租房小区共635套。其中恒美华庭84套、新城中心100套、河畔·香茗居14套、湖畔花园8套、岳林花苑8套、君临苑56套、舒心园79套、恒富蓝天39套、滨河湾187套、福临苑28套、恒富西街公租房18套、欢颜新区13套、欢颜一区1套。户型面积50平方米左右。
三、列入抽签范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
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并初审,洪洞县大槐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复审,民政局比对家庭成员信息,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抽查,截至2023年5月28日共核准公租房实物配租的轮候保障对象 708户,全部进入此次抽签范围。
四、分配办法
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现场抽号方式确定入住对象。抽取房号后,根据规定办理相关入住手续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抽号应由保障对象家庭的户主或配偶抽取,除配偶以外的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代抽。
(二)列入抽签范围内的保障对象应于2023年5月28日上午8点前到指定地点签到(洪洞县大槐树文化中心影剧院),超过8点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(三)抽到房屋的保障家庭应于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在住建局办理入住的相关手续。
(四)为保证分配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抽签现场邀请县公证处等相关单位给予全程公证和现场监督。
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
领导组办公室
2023年5月10日
原标题:《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第二季度新申报的保障对象进行公示的通告》
关键词: